预防医学/标化死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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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化死亡比是用来比较某一人群与一般人口的死亡人数的。其方法是先列出该人群各年龄组的总人口数,再列出某年某地同年龄组的死亡率作为标准死亡率。计算出该人群的预期死亡数。以实际死亡数为分子,预期死亡数为分母,计算出百分比即SMR。

SMR计算公式:

SMR=Σai/ΣE(ai)×100

式中ai是观察人群第1层年龄组的死亡观察数。E(ai)是按标准全人群年龄组死亡专率推算的第i层年龄组预期死亡数。SMR实质上是暴露组疾病死亡率与全人群某疾病死亡率的比例。

举例如下:某厂在1950~1964年间工人死亡情况见表26-1。

从表26-1资料可以计算出不同年份与年龄组的预期死亡数。各人群死亡率乘人年数即得预期死亡数。例如1960~1964年~24岁的预期死亡数为0.3(即1.6‰×200人年)。

SMR=15/12.9×100=116

上述结果说明该厂工人死亡数与人群死亡数100相比为116。

标化死亡比可在不受被调查人的年龄、性别分布的影响条件下表示某地区疾病死亡频率的强度。

表26-1 标准分死亡比(SMR)计算举例表

项目 年龄 年份 共计
1950~1954 1955~1959 1960~1964
人年 20~24 1000 500 200

Σai=15

ΣE(ai)=12.9

25~29 1000 1500 1000
30~34 500 500 1500
观察死亡数 20~24 2 1 0
25~29 3 4 2
30~34 0 1 2
人群死亡率(1‰) 20~24 1.8 1.8 1.6
25~29 1.7 1.5 1.5
30~34 1.9 1.8 1.7
预期死亡数 20~24 1.8 0.9 0.3
25~29 1.7 2.3 1.5
30~34 0.9 0.9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