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因子
一)生态因子的概念
生态因子是指环境中对生物生长、发育、生殖、行为和分布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环境要素。例如,温度、湿度、食物、氧气、二氧化碳和其他相关生物等。生态因子中生物生存所不可缺少的环境条件,有时又称为生物的生存条件。所有生态因子构成生物的生态环境。具体的生物个体和群体生活地段上的生态环境称为生境,其中包括生物本身对环境的影响。生态因子和环境因子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生态因子的作用是多方面的。生态因子影响着生物的生长、发育、生殖和行为,改变生物的繁殖力和死亡率,并且引起生物产生迁移,最终导致种群的数量发生改变。当环境中的一些生态因子对某一种生物不适合时,这种生物就很少甚至不可能分布在该区域,因此,生态因子还能够限制生物物种的分布区域。但是,生物对自然环境的反应并不是消极被动的,生物能够对自然环境产生适应。由此可见,生物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是相互的和辩证的。
(二)生态因子的分类
在任何一种生物的生存环境中都存在着很多生态因子,这些生态因子在其性质、特性和强度方面各不相同,它们彼此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组合,构成了多种多样的生存环境,为各类极不相同生物的生存进化创造了不计其数的生境类型。按照传统的做法,可以把生态因子广义的分成两类,六个基本类型。
1.非生物因子
(1)气候因子——光,温度,降水,
(2)土壤因子——土壤的物理性质,
(3)地形因子——海拔高度,坡度,坡向等。
(5)陆生植物——温度,阳光
2.生物因子。
(2)动物因子——摄食、传粉、践踏等。
(3)人为因子——垦殖、放牧、采伐等。
(三)生态因子的作用特点
1、综合作用 生态环境是由多种生态因子组成的,生态环境中的生态因子总是综合地对植物产生作
用,不存在孤立的某一个生态因子单独的作用。
2、交互作用 自然环境中的各生态因子并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与制约的。一个
因子的变化,都能不同程度地引起其他因子发生相应的变化。当生物受到一个以上生态因子作用,
其综合作用效果并不是各单因子效果的简单累加,而是往往明显大于或小于各种因子作用之和。
3、主导作用 对生物起作用的诸多因子是非等价的,其中必有1~2个是起主要作用的主导因子。
4、不可替代性和有限补偿性作用 生态因子虽非等价,但都不可缺少,一个因子的缺失不能有另一
个因子来代替。
5.生态因子不可代替性和补偿作用: 环境中各种生态因子对生物的作用虽然不尽相同,但都各具有重 要性。尤其是作为主导作用的因子,如果缺少,便会影响生物的正常生长发育,甚至造成其生病或死亡。所以从总体上说生态因子是不可代替的,但是局部是能补偿的。例如,在某一由多个生态因子综合作用的过程中、出于某因子在量上的不足,可以由其他因子来补偿,以获得相似的生念效应。以植物进行光合作用来说,如果光照不足,可以增加二氧化碳的量来补足;生态因子的补偿作用只能在一定范围内作部分补偿,而不能以一个因子代替另一个因子,因子之间的补偿作用也不是经常存在的。
6、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