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膳食供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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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膳食供给量(recommended dietary allowance,RDA),营养学术权威机构向各国公众推荐的每日膳食中应含有的热能和营养素的量。它是根据人体对营养的生理需要,考虑了各项安全率(人体应激、个体差、食物烹调损失、人体消化吸收率及食物生产供应实际情况等)而制定的。根据科学进展和实际情况,一般各国的 RDA每4~5年修订一次,人们习惯上称它为营养供给量标准。RDA 除了向人们提供膳食调整的建议,使之符合合理营养的要求外,也是评价人群营养状况的依据、做为营养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南以及政府或经济机构安排全社会食物生产供应计划的重要基础。

最早的营养供给量标准是前国际联盟营养学委员会在1938年提出来的,它包括热能和蛋白质、钙、磷、铁、碘、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计11种营养素。这些营养素除碘、磷外,已为其他国家所沿用。此后,不少国家的营养学会都相继提出了本国的营养供给量标准,并不断地修订和增补。1980年美国已修订成含热能和17种营养素的营养供给量标准。1975年联邦德国订出含24种营养素的营养供给量标准。1988年中国营养学会修订为含一项热能和14种营养素的营养供给量标准(见表)。

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对营养的需要各不相同。育龄、怀孕及授乳期的妇女,生长发育期的婴幼儿、青少年和老年人等不同生理状况的人均有不同的营养需要。人处于不同的环境和劳动条件下(如高温、低温、高原缺氧、体育运动、有害化学物质作业、噪声振动、放射线接触等)也都有不同的营养需要(见合理营养)。各种疾病的患者也有特殊的营养需要,这些是临床营养研究的课题。

目前,测定各种营养素的需要量尚无统一的方法。有些可按自由进食者保持适宜营养与健康状况下的长年摄入量;有些用现代平衡实验方法,使摄入营养素的量与代谢物在粪、尿中排出的量达到平衡,即可得知该营养素的需要量。但是有些营养素很难用此方法确定其需要量,如水溶性维生素常用人体饱和所需要的量;但维生素C的需要量因用途不同而差异很大,很难确定。为防止坏血病的发生,其需要量甚低;若使组织内维生素C达到饱和程度,其需要量就高;有人提出,为预防感冒,维生素C的需要量要比组织饱和量高几十倍,甚至几百倍。有些营养素虽然是人体所必需的(如钾、钠、氯、镁等),但由于它们在各种食物中的含量均较大,一般情况下不致出现缺乏,故没有必要确定其需要量,有些微量元素也为人体所必需(如铬、、锰、硅等),但由于对其作用和功能尚在研究中,暂时也没有确定其需要量。